补偿极为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常常提醒被拆迁人一定要避免“被强拆了才找律师依法维权”的误区,因为房子一旦被强拆了,被拆迁人失去了最为重要且最为可靠的谈判筹码,这将给整个维权带来很大困难和阻力。“被强拆了才找律师维权”是误区,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被强拆了就不能再维权了?实践中,很多老百姓都有着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如果大家证件齐全的合法房屋遭遇的是违法暴力强拆,比如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直接实施强拆,那么这种时候维权从客观上也是迎来了一个新的转机。因为行政机关直接强拆的行为是明显程序违法的,此时被拆迁人协商谈判最大的筹码也就从房屋本身转化成了行政机关强拆违法后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法律也确实赋予了被拆迁人针对行政行为进行诉讼救济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人在实现依法维权目标的问题上还有着很大的主动权。
因此,如果说违法暴力强拆已经无法避免了,此时最好的维权状态已将失去,但是大家可以退而求其次的去维权,违法强拆发生时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保留好现场证据,将维权推动到另一个阶段中去。违法强拆后,被拆迁人要坚决提起确认强征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一般到这个时候拆迁方可能害怕承担败诉后的法律责任,就会主动的寻求协商对话来解决补偿问题,如果能协商成功就可以撤回起诉了解整个纠纷,如果不能协商成功,被拆迁人可以在起诉确认强拆违法后进一步申请行政赔偿。
被拆迁人要知道,行政机关是无权直接决定与实施强拆的,而只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进行司法强拆,而实践中其实很多行政机关都无法做到“申请法院执行”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法院准许本身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另一方面则是申请法院到最终强制执行时间较久,这对拆迁方来说会耽误施工时间。那么只要大家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没有走正当的司法强拆程序,依法维权就仍然是现实可行的。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房屋处于“没签没拆”状态之时永远是争取更高补偿以及委托拆迁律师介入的最佳阶段。整个征地拆迁程序中其实有很多重要的维权节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入户评估、协商谈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最终能否拿到合理乃至高额的补偿,很多时候取决于对于这些程序节点的有效把握,因此维权一定要趁早。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