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相信很多被征收人最害怕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就是违法强拆了,一方面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强拆,如夜间偷拆、误拆等等,这无疑会给被征收人带来一种“失房”危机,另一方面是因为被强拆了也意味着被征收人在拆迁补偿上的不如意,但强拆之后却已经失去了房子这个最重要的谈判筹码,还有一点是被违法强拆,同时也是被征收人的尊严与权益被肆意践踏。实践中,有些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任务以及压低征收成本,会对被征收人采取强制搬迁、强制拆除措施,其中不乏非法手段,强拆的理由以及方式五花八门。而大多数被征收人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充分,法律意识薄弱,一旦遭遇强拆,根本没有办法好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因为错误的维权方式而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那么,如果真要面临强拆了,被征收人能够做些什么去维护权益呢?
一、遇到“以拆违促拆迁”的情况,盯紧违建查处程序是否合法
“以拆违代(促)拆迁”这在实践中非常常见,对于一些缺乏手续、证件或是存在权属争议等的房屋建筑,直接一刀切将其认定为违建,按违建进行强拆,其目的就在于压低征收成本,以及避开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加快拆除拆迁进程。实践中,不少被征收人遇到违建认定会自认理亏,以为被强拆了也理所应当,补偿低也没有理由去争取,实际上这极有可能只是拆迁方的伎俩,在阻止强拆以及争取合理补偿上它是有着很大的争取空间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轻易地放弃维权。
那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着手维权呢?须知,“以拆违促拆迁”类的强拆往往会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比如违建调查认定有瑕疵,这是站不住脚的。因此,被征收人可以着重的关注一下查处与拆除的程序是否合法。假设收到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者催告通知,被征收人可以及时进行陈述申辩,通过提起复议或诉讼途径来进行权利救济;如果没有收到任何文件就直接被强拆,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针对程序违法问题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并进一步主张强拆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进入司法强拆程序时,提高警惕及早促成拆迁谈判或及时提起法律程序
如果双方就补偿问题僵持不下,部分被征收人会选择消极拖延,既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不搬迁,也不再积极的与拆迁方谈判。但拆迁必定是会推进下去,不能就这么一直拖着不拆了。须知,法律上规定了“久拖不搬”的强制手段,也即“司法强拆”,这在征收中是属于合法的强拆手段。司法强拆对于行政强拆的取缔,既是在保障被征收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在为征收方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上一道保障。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了双方长时间就补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情况,被征收人就要有这种忧患意识,警惕“司法强拆”的发生。从上述的法条中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签约期限没有签订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就可以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了。补偿决定的作出,也意味着司法强拆前置程序已经开始启动了。此时被征收人若还不采取救济行动,期限一过市县级人民政府将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强拆之下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
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已经收到了《房屋补偿决定》,但对该决定中的补偿条件存在异议与不满的,一定要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阻止司法强拆的步伐,进而推动拆迁谈判的重启。而在暂停推进司法强拆的这段时间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咨询律师等手段去收集补偿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以保证自身在谈判或诉讼中的主动权。
三、避免违法强拆造成严重损失,提前做好取证准备工作
完整的走一个合法的强拆程序,对征收方来说时间成本是相对过重的,因此实践中也难以避免会出现违法强拆的情况,也即征收方直接进行无手续强拆。这种类型的强拆往往来得没有预兆,很多被征收人之前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在实际应对时极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这显然是错误的,无法解决问题不说,还有触碰法律底线的风险。为了避免违法带来严重损失,被征收人一定要提早做好取证准备工作,在签约不成时就要警惕。大家应该要做好这三个基本工作,一是保存好与房屋有关的资料、证件,比如房产证、土地证、交费的凭证等等,二是转移房屋中的昂贵物品(比如古董字画),收集保存房屋中的重要财产的票据,并对房屋内外及周边环境做一个图像记录,三是做好对房屋和强拆现场拍照录像的准备工作,以便强拆发生时对现场进行充分取证,现场取证最好是多人、多地点的拍照与摄像。
做好了这些准备,那么即便发生了违法强拆,大家也可以依赖手中掌握的各方面证据,及时的启动法律程序,确定强拆违法,从而主张财产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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