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双方就补偿方案僵持不下,这是征地拆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况。产生这样的问题,不排除是有的被拆迁人想漫天要价,但绝大多数还是因为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一个可能会致使“越拆越穷”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这个时候被拆迁人会选择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迁,但拒绝并不可以一劳永逸,拆迁方不可能因为你拖着不签字就给你涨价,反而会因为你的不配合而采取强硬的措施,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事实上,被拆迁人最好是能够在这一阶段就解决补偿问题,因此该如何将各执一词、相持不下的局面化解到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的结果?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能做些什么?这是需要大家重点思考的。针对这一问题,也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
1、清楚法定的征收流程和相关救济权利
不满意补偿标准,被拆迁人有权拒绝在协议上签字,但拒签之后被拆迁人将可能承担怎样的后果,或者说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给出解决方案,会不会强制拆除,这是大家必须要弄明白的。
那么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达成协议,征收方应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如果不进行救济,征收方有权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看,被拆迁人不接受补偿方案并且拒签,最后的结果就是司法强拆,而征收补偿决定是直指强拆的。所以当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时,一定要重视起来,要及时地针对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以阻滞强拆步伐及争取合理补偿,切不可置之不理。而如果拆迁方采用暴力、威胁或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在未作出补偿决定、未支付征收补偿的情况下直接强拆,这都是违法的。
2、不被轻易吓唬住;不信口头承诺,不签空白协议
当出现僵持不下的情况时,拆迁方也会想方设法地去促成签约,去达成自己的目的,可能是吓唬逼迫,也可能是利诱哄骗。那么当拆迁方发出一些诸如不签字补偿更低、不签字就要强拆等等吓唬人的言论时,或者做出一些断水断电等带有逼迫性质的行为时,被拆迁人不可轻易妥协,而是要了解法律,依法维权。当拆迁方作出一些诸如之类的“先签字,补偿一定比别人高”等口头承诺,试图用利益来诱使你签订空白协议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补偿协议,大家一定要坚定“不满意则不签字”的原则,即便是协商好了补偿条件,也要反复掂量,确保协议内容的完整与明确。
3、寻找拆迁方违法点,为增加谈判筹码做准备
暂时不签不代表永远不签,不签字也不是咱们的目的,咱们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合理补偿。那如果双方能通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及早签订协议完成搬迁,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给被拆迁人的建议是,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收集有关的信息,主动调查征收项目本身是否存在违法点,并适时地启动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借助具有强制力的司法裁判结果确认拆迁方的行政行为违法,给拆迁方形成压力,从而“以打促谈”。为了取得更好的维权效果,在收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之前,被拆迁人可以多向专业律师咨询维权建议。
同时,被拆迁人要确定一个心理价格,根据法律规定估算好合理的拆迁补偿,比如可以了解一下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随时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那么,当拆迁方针对补偿条件进行提高并且达到了咱们的期望时,就可以进行协议签约了。被拆迁人切勿形成贪婪的想法,认为拆迁方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升,否则物极必反。
4、保存好房屋产权证件并对房屋现状的取证
被拆迁人要把房屋产权证件找出来并保存好,并且对房屋整体外观、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及周边环境等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里里外外拍个视频。被拆迁人不签字,有的时候拆迁方可能会选择知法犯法的直接强拆,这么做是为了避免遭遇突如其来的强拆后,产权与房屋价值情况存在争议,或者缺乏法律维权的证据,进而拿不到全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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