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咨询律师:律师,我们的土地被征收,房子给了赔偿,除了房子有补偿外还有其他的补偿吗?
当然!征收除了房子外,被征收人、被拆迁人还能拿到其他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在征收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除了能拿到房子的补偿外,还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凡是缺少这些补偿的,被征收人、被拆迁人要及时向专业的土地征收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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