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二就是补偿多少的问题了,因为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对法律规定也不是很了解,近期收到不少人咨询律师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清单,其实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时,以下这些补偿一个都不能少,被征收人、被拆迁人要重点掌握,以免在房屋拆迁时吃了亏。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二条规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应该拿到的补偿,大家一定要明白一点,房屋拆迁不仅仅是对房屋进行补偿,这一点很多人都存在这误区,一定要知道,除了房屋本身之外,还应拿到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当遇到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向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已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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