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时,房子是大家最为关心的,因为房子一旦拆了,也就意味着没有地方居住了,如果房子被征收拆迁了,是怎么赔付的呢?国务院地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作了明确规定,作为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知道以下这些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以上就是房子在拆迁时怎么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很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以为房子拆迁补偿只有房子本身,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这样拿到的补偿会少很多,所以一定要知道一些法律规定,在拆迁的过程中才不会吃会。如果有拆迁相关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