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不少当事人向律师咨询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被征收拆迁,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以下这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知道自己在房屋拆迁后能拿到哪些补偿,在补偿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在征收方给的任何文件上签字。如果房屋面临征收拆迁不知道怎么办,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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