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征地拆迁是,很多农民都不知道怎么办,对拆迁也很陌生,甚至连最重要的补偿也不清楚。那么,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呢?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些补偿都是被征收农民必须要拿到的,这些补偿缺一不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内容,被征收农民一定要清楚,征收部门作出的补偿是否包含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补偿不公平、不合理,一定要及时请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拿到满意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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