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吴先生的房屋在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街道办事处在违反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做出限期拆除通知,经律师介入,上级部门在复议程序中确认该拆除通知违法!
【案情简介】
吴先生在常熟市拥有一处宅基地房屋,2020年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补偿费用过低,无法保障吴先生一家现有的生活水平,吴先生遂找到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案件进展过程中,当地街道办以其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向吴先生下发拆除通知,并据此强制拆除了吴先生的部分房屋。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调查期间发现,街道办下发该拆除通知中认定的事实有误,做出该通知时未违反了法定程序,遂指导当事人对该份通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判决结果】
经律师的充分说理,常熟市人民政府经过查明事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该街道办事处做出该拆除通知书未保障吴先生的合法救济权利,故其做出的拆除通知书违法。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安小雪(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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