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最近接待的委托人所咨询中发现经常有一类情况,被告告知委托人近期将会对其房屋采取强制拆除的行为,委托人一听慌了神,赶紧咨询律师应该怎么办。
一方面,当事人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按照律师的专业指导,在保护好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做好录音录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除此之外,被征收人在关心的事情是,我的房屋如果被强拆了,我再继续走法律程序是否有用呢?我的房屋补偿还能增加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行政机关如果要实施征收,必须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征收,除非在和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或者履行所有法定的程序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否则都是违法的。
如果行政机关将您的房屋进行违法拆除,您可以对违法强制拆除行为要求确认违法,同时提起国家赔偿,并且该赔偿数额一般不得低于您在征收中所应得到的补偿,同时对强拆行为中所遭受的损失也会一并赔偿给您。
其次,很多被征收人比较担心的是房屋拆除后行政机关疲于应诉,会不会很难增加补偿的问题。
在办案实践中,在房屋被拆除后,及时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方面避免错过了起诉期限,另一方面也能及时推进程序的开展,因为在征收中,最终实质上要解决的还是补偿安置的问题。
及时提起程序有利于增加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协商沟通的机会,且有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在居中协调的情况下,也有利于被征收人提出自己合理的诉讼对对方平等地对话,并且很多情况都是在对话沟通中发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推进了案件的解决,甚至还未开庭就已经圆满解决了最关键的补偿问题。
总而言之,即使房屋被拆除后也不必太慌张,因为房屋是否灭失,并不会影响被征收人合法合理地主张自己应有的权益,反而增加了双方沟通谈判的机会,所以任何事情都要辩证地看待,有利有弊。
律师在此也要特别提醒被征收人注意,在房屋被拆除过程中,切忌做任何冲动、极端的行为,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时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不用太担心后续的补偿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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