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前款规定的期间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或持续性的,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建相当于连续状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违章建筑或其他建筑,特别是当房屋面临拆迁时,一些被征收的人会选择加盖、强盖,并希望得到更多的赔偿。
当事人可能会认为过了一定期限没有被拆除就安全了,那么违建建成多久后就不能拆除了?
一、违建多久后不能进行拆除?
违建不管建成多久,都可以随时拆除。
《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如果发现建筑是违建,应当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如果报告中的建筑正在进行施工,则应立即下令停止施工,违法建筑安全检查人员和拆迁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佩戴市、县行政机关颁发的身份证件,拆除人员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拆除文件。
直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违法建设人员检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对其进行调查,确定需要拆除的必须予以拆除。认定尚未成立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房屋许可证的申请;当事人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许可证申请的,则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其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内容
(1)未经申请或者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
(2)未经授权的变更许可建设项目。
(3)未经授权擅自进行更改使用性质建造的建筑物。
(4)未经授权的临时搭建建永久性建筑物。
违建本身是非法的,因此可以随时进行拆除,但也不是说拆就拆的,要走相关合法程序。对于程序不了解、担心自身权益受损时不妨先问问律师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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