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征收人收到拆除房屋的相关通知后,为保障能够顺利拿到合理安置补偿,一定要提前做好清查准备,包括财产、相关资料证据等。那么,当强拆来临,具体要怎么做呢?
一、清查相关财产证据
面临拆迁时,有些被征收人对自己拆迁涉及的资产并不了解,更不清楚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致使在与拆迁方谈判时显得无从下手,陷入被动局面。对自己的财产清单包括所涉土地、房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机器设备、房屋内部物品、内部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等。
建议被拆迁人要对因拆迁可能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事先做估价,用拍照拍视频等方法保留证据,留存房屋、厂房被拆迁之前的原貌,从而有利于公平合理的评估,为将来获得合理补偿提供依据。
需要提醒注意:通常情况下评估公司是由拆迁方指定和委托的,评估价格普遍较低。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争取自己请评估机构和拆迁方请的评估机构协商谈判,尽可能的获取更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
二、整理相关证件资料
1、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合资建房协议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强制执行申请书、裁判文书等。
2、补偿协议、其他相关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补助和奖励办法、安置补偿方案、土地承包合同、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工商登记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收证明、会计账簿、授权委托书、信件、公证文书等。
三、注意强拆的诉讼时效
按照新行诉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所以,强拆案件的起诉期限缩短为6至12个月,千万不要错过维权时效。
通常来说,强拆发生后,想要起诉政府强拆违法,需要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在强拆案件中,政府可能实施强拆前不予书面通知,或是下达的文书中没有提示当事人诉讼的权利,此时当事人在1年内均可提起诉讼。在强拆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愿意立刻起诉政府,而是选择信访、举报等方式尝试解决,时间拖延很久,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等到错过起诉期限就丧失了维权的机会。
四、最直接有效的维权方式
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拆决定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是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自己没有相关的维权技巧,建议积极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帮助指导维权,千万不要轻易的浪费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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