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等三人长期在乌鲁木齐市某区某村居住,2021年7月区政府对马某等三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律师介入后,区政府主动撤销了三人的收补偿决定。
【案情简介】
马某等人长期在乌鲁木齐市某区某村居住,在该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2017年区政府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马某等人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决定存在诸多违法之处,律师已经助力确认其违法。2021年7月区政府对马某等三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却仍然以2017年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严重损害马某等人的合法权益,马某等人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负责本案,杨勇律师认为涉案补偿决定严重违法,遂指导当事人以区政府为被告,提起撤销补偿决定之诉。乌鲁木齐中院立案后,遂排期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杨勇律师针对被诉补偿决定存在的违法之处进行了一一的论述,开庭后,区政府主动撤销了马某等三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案件结果】
区政府主动撤销了马某等三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张贵川(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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