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刘某在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有一套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2021年4月底,龙山街道办事处作出《龙山街道关于对龙东村刘某决定采取停电措施的通知》并发送给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要求其切断刘某房屋供电,供电公司在没有通知刘某的情况下进行断电,给刘某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
【案件进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刘子羽实习律师立即开展工作,在与当事人沟通、调查取证后指导当事人以龙山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断电行为违法,街道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一审的证据和辩论阶段律师的法律观点,书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确认断电行为违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驳回街道办的上诉请求。
【代理律师】
杨勇律师、刘子羽(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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