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就是补偿款问题,因为补偿公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质量;若是补偿不公平,老百姓不仅失去了一个安稳的家,生活也会面临困难,所以,拿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款是非常重要的。
很多人以为在拆迁时只要拖着不签字、不搬迁,征收方会为了拆迁效率和拆迁进度而不得不提高补偿,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被拆迁人一味地“拖”,或者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最后等来可能就是拆迁方的断水断电、暴力强拆。“拖”只是提高补偿的一个取巧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好几个关键时机,用对方法才能达到提高补偿的效果。
首先,在房屋评估阶段,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机构是具有选择权的,如果评估机构的选定是由征收方单独决定的,则评估程序违法,由此作出的房屋评估报告不具有参考性。在拿到评估报告时,首先看是否有注册估价师的签名同时加盖了评估机构公章,如果没有,那评估报告程序违法。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房屋价值要以市场价为基础,如果评估结果明显偏低,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房屋评估是作出补偿决定的一个重要依据,不能忽略它的重要性,在房屋评估环节出现违法时一定要及时维权。
另外,提高拆迁补偿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拆迁谈判。在谈判之前,我们应该多收集拆迁方的信息、各种征收文件,了解自己的房屋和周边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有理有据,谈判时才能不被征收方的各种说辞忽悠。拆迁方问你“要多少钱?”“有什么需求”等等之类的话,不要轻易回答;要知道,拆迁方不是真的在和你说话,而是想套取你的想法,所以不要轻易报价。记住,谈判中无论拆迁方用什么借口要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重要文件,都不要给。如果把原始证书交给拆迁方,一旦需要法律维权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困难,还有可能因此失去起诉的机会,所以不要轻易交出产权证原件;更不要轻易相信征收方的各种口头承诺,不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一定要先补偿后搬迁。
很被征收人在拆迁之初,面对拆迁方的种种行为都不予理会,认为只要不签字就没事,直到房屋被强拆或者拆迁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后才开始恐慌。征地拆迁谈判的筹码就是房屋和土地,只有保存好这最后一道防线,才能通过各种司法手段来进行下一步的谈判。但是实践中,“偷拆”、“强拆”、“帮拆”等行为非常多,被拆迁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房屋,尽量不给对方可乘之机,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在面对纠纷时尽量不要暴力抵抗,可以马上报警,事后尽快进入司法程序,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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