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李先生的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情况下被强拆,律师介入后法院判决韦曲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被告上诉请求改判,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案情简介】
李先生一家系1999年招商引资而来,案涉房屋经当地乡政府及土地管理所做出建房土地批复后所建,2012年翻修后一直正常存续至今,期间无任何相关职能部门的违建通知。直至2018年当地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当事人至今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基于此,当地街道办以李先生的房屋系违章建筑为由于2020年6月19日将房屋的门窗拆除,后将房屋认定为危房将其全部拆除。李先生一家无奈遂找律师维权。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赵远池律师、常歌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调查期间发现,韦曲街道办执法目的不当,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遂指导李先生及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团队指派赵远池律师、常歌(实习)律师前去开庭,经庭审,法院支持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无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判决韦曲街道办强拆除行为违法!此后,某街道办以其作出该强拆行为合法为由进行上诉。
【判决结果】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赵远池律师、常歌(实习)律师出庭二审程序,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某街道办的强拆行为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程序,一审判决无误,予以维持。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赵远池律师 常歌(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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