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冒牌货”;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却被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过去一年,尽管有《新消法》护航,消费者仍不时遭遇这些维权烦恼。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了2014年消费投诉情况,去年全市消委系统受理的12265件消费投诉中,虚假宣传问题投诉量增长快,增加221件,所占比重同比上升2.1%。手机、网络的生活化让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成为新热点,上升势头快。其中,网络购物投诉的售后、虚假宣传、质量问题仍是消费者“烦恼”的事,占五成以上。
案例
30天保价 6天后就降价
去年7月,杨先生在某官网上购买了一台彩电。一个月后,彩电就“扯拐”了。杨先生多次联系该品牌售后,售后人员却称缺少配件,一直拖延维修,足足等了半月仍未修好。杨先生无奈之下向北碚区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换货或退货。
市民张先生介绍:“明明有保价承诺,可过几天就降价了,这明显就是虚假宣传。
”张先生称,他在某电商官网上购买了一款40英寸液晶电视,网站上标价1999元,并打着“30天保价无忧”活动标识,承诺如30天内本款产品降价,网站便退还差价。不曾想,张先生6天后推荐朋友去购买此款电视时,却发现该电视降价200元。事发后,他立即联系客服人员,要求按承诺退还差价,但客服人员以该产品为降价商品为由拒绝。
数据
去年共受理559件网购投诉
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遭遇了其带来的烦恼。昨日,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介绍,尽管电信、互联网服务的投诉排位较为靠后,但上升势头较快。去年我市受理的网购投诉达559件,同比增长0.7%。售后服务、虚假宣传、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集中领域,分别占网购投诉总量的21.1%、18.5%、15.6%。另外,送货“龟速”、账户被盗等也是消费者投诉热点。
同时,去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赋予消费者网购商品“7天后悔权”。然而,不少消费者认为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正变为“有理由不退货”。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称,一些电商平台除《新消法》规定的四大类免退商品外,还将“品类商品”、“海淘、代购商品”等也纳入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范围。个别商家则以外包装破损等理由,将时间拖延至7天后。
提醒
尽量选择有本地实体店的网店
针对网购投诉热点,喻军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选择口碑较好、信誉度较高的大型商城平台。尤其是在网购大件商品时,选择本地设有实体店的网店,一旦出现纠纷,可就近解决。其次,付款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不要通过刷“二维码”支付,不要轻信所谓的“卡单”、“订单失效”等退款理由,更不要点击不明链接,轻易透露自己的账户等隐私信息。此外,不要听信卖家单方面给出的所谓“市场价”,应结合商品评论、实体商城、品牌官网以及其它电商平台的同款和同类商品进行综合考量。
喻军还表示,消费者则需保留下单页面截图,下单前仔细询问细节问题,把网站宣传、介绍产品的广告词复制到聊天内容中,以此来固定证据。切记不能只注重商家标注的红字及粗体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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